声明人:刘香茹
在高压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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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