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繁杰
自从99年7.20邪恶打压法轮功以来,在迫害面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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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