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翠香
99年7.20邪恶疯狂迫害大法时,丈夫因怕心而向邪恶签了不修炼法轮大法的“保证”,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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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