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苹芬
在邪恶的逼迫下,曾经在邪恶的“保证书”上签过名,郑重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