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邢彩玲、芳芳、李同欣
我声明在99年7.20邪恶迫害期间,我们曾交过大法书籍,现声明所有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