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果树昌
99年曾经在邪恶的迫害下,做了错事,对不起师父。从今以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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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