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清芬、李翠杰、杨乐
从99年7.20以来,说过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话或不学不炼法轮功的话全部作废。从今以后继续修炼,加倍弥补以前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