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凤琴
在高压下我说过“不修法轮大法”,现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东西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坚定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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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