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邓苹方
2000年我在派出所签字和所说、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