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钰肖
以前我所说、所写的有违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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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