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廖晓红
以前在横幅上的签名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