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振琴 我是98年得法的学员,我没得法以前全身都是病,得法以后没有吃过一片药,我的病都好了,这是师父是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师父说过一人得法全家受益,我的大儿子两次骑摩托与汽车相撞都安然无恙。是师父、是大法在保护他呢。可是在邪恶的压力和情的带动下,我违心的写过“保证书”;第二年又当地派出所非法抓捕,没收了我的大法书,叫我签了名。现严正声明:我以前在残酷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