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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惠玉 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扣押了公积金一万元作为我炼法轮功的抵押金。我回单位办理取款手续,发现“取款证明”里面有编造的我的“保证书、悔过书”等内容,还有我委托人的签名。声明:以上的“证明”、编造的“保证书、悔过书”,以及党办骗我爱人背着我所写的“保证书”和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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