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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永姣 1999年7月20日后,由于受单位的逼迫,我所写的:"保证书"、"决心书"及所有不符合大法原则的东西全部作废。 我儿李俊(大法弟子)于2000年12月29日赴京证实大法,送回后关押在XX公安分局三个多月不放。最近公安说,李俊于3月3日跑了。希我儿不要挂念家中,在外多做大法工作,我们母子都要做师父的好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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