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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维汉 我于2000年3月中旬去国务院信访局上访,被遣送回来后,虽然我年龄过大没被劳教,但是派出所强迫我写了两份“保证书”。通过正法修炼,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此声明“保证书”全部作废。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5/165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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