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金香
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做,所说,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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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6/102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