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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声明人:张国珍

    我去年12月末去北京上访被当地派出所接回后被非法关押。呆了半个月,女儿替写了“三书”,我一直后悔不已,今天特此声明,这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为一律作废,加倍弥补。今后无论做什么都要按照师父所说的去做,符合大法的我们就去做,不符合大法的坚决用正念抵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6/16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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