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喜莲
我诽谤过大法,说过很多伤害大法的语言,从今天起我严正声明,全都作废。坚决跟共产党决裂!今后明是非,辨善恶,顺应“真、善、忍”做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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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6/102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