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春雨
我曾向邪恶写过“保证”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7/102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