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沙耐玉 在99年7月20日去某地证实大法,回来被厂纪委派出所强行办洗脑班,强迫下写了“不修炼保证书”,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师父慈悲救度我们,后悔、痛恨自己不能坚守修大法的正信,声明“保证书”作废。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