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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潘莲香

    在高压迫害中,街道干部送来一张表,当时为了应付,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话。我对不起师父的苦度,是师父把我从地狱中救出来的,我在此声明: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词全部作废。跟随师父走好修炼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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