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文 我在看守所、劳教所、610洗脑班遭受迫害的日子里,由于对法的认识不足,让邪恶钻了空子,写过“不在看守所炼功,回家后接受610监督,让政府领导放心”的保证,现在严正声明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5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