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珍
在这几年的迫害中,我服从了看守所、派出所、洗脑班的高压,不得已被迫写的“四书”,说了所有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话,和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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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