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雒玉娟
我服从了迫害,由于自己的观念和怕心而写的“保证书”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从今后严格要求自己,在大法中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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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