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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万云、王越、王清江、王贺 我们在劳教所之前和劳教所之后,写的“五书”,入党申请书,在信中给家人的“保证”,还有我们四口人在校加入少先队、团员,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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