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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万云、王越、王清江、王贺

    我们在劳教所之前和劳教所之后,写的“五书”,入党申请书,在信中给家人的“保证”,还有我们四口人在校加入少先队、团员,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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