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锦荣
在99年的修炼中我服从了邪恶的迫害,顺从了邪恶的安排。严正声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决心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一定做到正念正行,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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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