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晏小宝
在被非法判刑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