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淑兰
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签字,一律作废。今后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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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