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乃雯
在单位的威迫下,在他们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名,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