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素珍
2000年,居委会逼迫儿媳在“不炼功”的保证上代我签的字,声明作废。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