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凤梅
从邪恶迫害大法弟子以来,所写的“保证书”,签字,声明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