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柴秀芝
以前无论是我本人或家属在公安局或派出所的强迫下违心写的所谓“保证书”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要堂堂正正修炼法轮大法,直至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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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