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龚德玺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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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