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任志琴、任志侠、杨霞、刘亚文
99年7月20日以后,在残酷的迫害下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