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庆波
本人曾受邪恶所迫而违心签写有损大法名誉的材料,现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