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云、张淑琴、李艳梅、李谷一、李春艳、王淑霞、李素花、王华、吴桂梅、王淑娥
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符合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0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