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丽琴
过去由警察代写的“保证书”我现在声明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