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景明
我是一个不修炼的常人,曾经在无知的情况下烧毁过大法的书,现在我知道错了,以后我要弥补给法轮功造成的损失,做一个真正的人。记住法轮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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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