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宝宁
7.20在无知中替母亲在“保证书”上签字,现声明作废。符合弥补过失,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记住法轮大法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