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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于孔秀

    我今年73岁。于1993年得法。99年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我被迫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并按了手印。通过认真学法和与同修的切磋,认识到这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给大法抹了黑。所以特此声明:以前在邪恶的逼迫下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9/102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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