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苏运华、范志娟、常慧娟
我以前,所说、所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9/102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