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文艾
从99年7.20后,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抄家中所有配合邪恶的所言所行,签字、盖手印、照相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为一律作废,包括家属代签字一律作废,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9/102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