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春雨
在邪恶的迫害下,替姐姐写了“不進京”保证,声明作废。我相信大法好,我要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9/102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