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凤祯

    我于1999年3月经友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001年12月,城关镇警察突然闯入我家中,让我按十指指纹,他们拿去查证,当时由于怕心就依他们按了手印。现在很后悔,认识到当时不应该配合邪恶的要求,应向它们讲清真象。严正声明:以前所做、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30/10292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