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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郝英民 2005年3月21日下午,被县公安局、国保大队、610恶警在家绑架,非法拘留10天,出来时让我写“保证书”,我签了三句话,体现了我的怕心和正念不足。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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