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坤
曾被中共公安抓住毒打折磨十几天,由于自己有怕心,写了所谓的“悔过书”,我痛恨自己。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在公安、610迫害下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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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30/102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