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淑芳
因为我学法不深,精進不够,所以服从了高压做出过不符合大法的事,写过“保证书”,通过学法认识到自己走了弯路。声明:自己在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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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30/102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