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冰怀
我在99年7.20以后,在拘留所邪恶代写的什么“保证不炼功、不上访”,子女代签的字,及我在7.20以前和7.20以后,自己所思所想不符合正法要求的,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30/102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