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菊兰
我在99年7.20后到北京讲真象被邪恶非法抓回,邪恶写了东西叫我签字,我在上面签了字。声明:自己所做的一切有损于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我一定按照师尊的要求,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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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30/102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