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小荣
我98年喜得大法的,得法后身心受益。99年7.20,政府强迫交了大法书籍,交书后一直后悔对不起师父。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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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30/102927.html